庄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51元,增幅居北三市首位
在庄河市产业化进程加快的今天,农村居民收入快速增长,城镇建设速度加快。在过去的一年里,庄河市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有了大幅增长。
昨日,记者从庄河市有关部门了解到,庄河市去年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,千方百计稳增长,惠民生,居民收入保持了两位数增长。经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核实认定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,2014年庄河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51元,同比增长10.2%,增幅居北三市首位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428元,同比增长12.1%。
——庄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51元,增幅居北三市首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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